按原会计准则规定,生产车间机器设备维修应计入制造费用。
新会计准则规定: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6602 管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 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 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商品流通企业管理管理不多的,可不设置本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可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固定资产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没有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也在本科目核算。
1、原《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车间支付的修理费,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管理费用”科目)规定,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核算。也就是说,企业生产车间发生的费用化的修理费用不再计入“制造费用──修理费”科目,而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修理费”科目。
3、如果你单位还没有执行新会计准则,计入“制造费用--修理费”科目是正确的。如果你单位执行了新会计准则,应该计入“管理费用--修理费”科目。
生产车间机器设备日常维修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设置了第6602号“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备注:自16年12月3日起,全面营改增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不再通过“管理费用”核算)
企业(商品流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不设置本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可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新准则是入管理费用,可能是从谨慎性原则出发的吧,毕竟入当期损益更稳些.要
是进了制造费用,生产出的存货不一定就能在年度内销售完,那就存在利润不实了.
从新准则的出发点,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看怎么划分的角度,既然是维修支出,就是费用化的支出,列为管理费用更合适,若是计入制造费用,分配进产品成本后,实质上就是资本化了。
日常维护修理的话是记制造费用。
如果是大修理,比如说某一个重要部件进行更换,导致机器设备停止生产产品,待更换完该部件后继续用于生产,此时固定资产先转入在建工程,大修理完成后再转回固定资产,并重新估计预计使用年限、残值率、折旧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