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法院判决对方败诉,案件受理费等,自然由对方承担。
其他的费用,案件尚未审理,费用不明,在起诉时也无法明确,因此,在诉讼请求中也难以明示。至于律师费,一般情况下,不能要求对方来承担。
二、返还的条件,最高法有司法解释,规定的很明确: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原则: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原则上不予返还。
当然可以让对方出,不过必须在起诉状的诉讼请求中写清楚才可以。
只要法院判决女方退还彩礼,就是女方出诉讼费的
诉讼费一般是败诉的一方出
打个比方要是告我的话 我就不出 要钱没有 爱咋滴咋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