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了,公司要求辞职怎么办还没出院

2025-01-07 2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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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伤处理:
1. 申请工伤认定:参保地(未参保: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 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全部支付。
4.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2: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
2.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回答3: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有关于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更何况你是工伤。
如果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同样不能解除。
可以致电12333社保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