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做到工伤认定,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2024-12-28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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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发生工伤,没做到工伤认定的话,申请劳动仲裁是没有法律依据要求赔偿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回答2:

不可以。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
未经工伤认定,是不是工伤没有得到确认,工伤待遇争议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

回答3: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应该去劳动局工伤部门申报工伤,只有认定工伤和鉴定工伤等级后,才能去劳动仲裁要求工伤待遇,如果工伤未能认定,因不属于工伤,那仲裁是不受理的。如果是因为证明劳动关系材料不足,才必须要先去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然后再去工伤申请认定。


                                                                  申张正义团队为你解答

回答4:

应该先申请工伤认定

回答5: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