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缓考:因病不能参加考试,须于考前书面或用短信、电话等请假,然后必须提交学校指定医院证明,由校医院周鹏主任医师签字,交至班主任。因事一般不准缓考。14、缓考不参与GPA计算,缺考或申请缓考未批准而不参加考试的,成绩以缺考记载,“0”分参与GPA计算。
重修成绩如实记载,与原成绩同时参与GPA计算,在成绩单上标注为“重修”。
重修
第八条 对于考试不及格课程,建议以重修的方式完成学习。“缓修”、“放弃修读”、“旷考”、“作弊”及“违纪”的课程必须通过重修的方式完成学习。
第九条 申请重修的学生应参加教学过程,完成平时作业。若重修课程与其他课程如有时间冲突,可以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生课程修读管理规定》申请免听。
第十条 重修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重修成绩如实记载,与原成绩同时参与GPA计算,在成绩单上标注为“重修”。
第十一条 已及格课程重修
申请已及格课程重修需占用“放弃成绩”机会(见成绩管理规定),申请修读门数与学生已“放弃成绩”门数累计不得超过2门次。
按重修成绩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