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男人与婚外的女人生了一个孩子,这构成重婚罪吗?

2024-11-30 17:23:0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有婚外情不能等同于重婚。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不能认定为重婚罪。男方有过错,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少分。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方有妻、女方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重婚有法律重婚与事实重婚两种。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回答2:

回答3:

仅仅是婚外情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罪。

回答4:

1、在法院中,一般认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才构成重婚罪。但是什么样才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呢?如果长期的生活在一起,尽管对外没有宣称是夫妻,但四周的人都认为你们是夫妻就够了,其中有一个情形就是有孩子。最终是否构成,得看对方是否起诉重婚,还得看法院是否认定了。
2、此处或是因为男方婚外情而导致离婚的,那男方是有过错的,财产肯定会相对少一点。
3、一个负责任的男人,不管爱不爱对方,但娶得老婆,就得对老婆负责,从一而终。

回答5:

主要是看是否与她以夫妻名义同居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