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有车号没有用的。你必须自己到车管所查实该车是否属于还款人所有。再把此证据提供给法院。如果有生效裁判,而对方在规定时间内又没有履行。那么你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法院的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并将车辆所属证据提供给法院,法院会先扣,对方以其他资产还款的,解除封扣;否则经过拍卖,5000元给你,其他还给对方。
如果还在诉讼阶段,你可以申请诉讼保全。
即使别人欠你钱的事实是真的,也必须经过法律程序确定下来后才能去法院申请执行。
先确认你的债权是否到期。就是你们约定的该还钱的日子是不是到了,到期了法律才会保护;
如果债务已到清偿期,你们之间还应该有生效的法律文书把你有权要钱、要多少钱的事实确认下来。比如说法院判决书、或是你们和解后法院用书面形式确认下来的调解书、或者是你曾经向法院申请过支付令,对方在法定时间内没有表达过异议。没有这一步无法直接到达执行程序。
如果上述法律文书生效后,在该还钱的时候还不还,那么你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方面要写执行申请书,把你们之间的事说清楚;另一方面,最好给法院提供可执行的财产的线索。就像你说的,如果你知道他有车可执行,你可以去车管所查询一下他的车辆信息。如果车管所不接受你个人的查询,你可以把知道的情况告知法院,他们也会去车管所查询扣押,然后找你的债务人谈个最晚还款期。到期了还不还,法院就可以拍卖变卖车辆,所得的价款你可以从中受偿。
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去车管所调取信息,确认是债务人的车辆后,会扣押,等债务人还款后,解除扣押,若债务人无力归还,则拍卖后将5000元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