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增值税时是以已开票金额还是以挂的收入来算

2024-12-31 21:58:0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当月发生的业务产生的收入即使没有开票,也应计入当月的销项金额和销项税额中,填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的“未开具发票”一行。
如果以后月份又开票了,再通过冲减销项减回来。

回答2:

申报增值税是按照你公司开给客户的发票上所记载税额(定为销项税额)。减去你公司的进项税额的差额=申报增值税的税额。

税额的计算是以开票金额/1.17*17%来计算的。

回答3:

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那开票金额是在抄税时抄过去的

回答4:

按已开票不含税价格做收入

回答5:

这个情况我暂时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

因为这两个月我也收到上级下发的督办,要求对少数开票金额大于申报金额的企业通知补税。

我大概看了一下情况。出现在一些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上。据说原因是因为在一般纳税人新认定时,纳税人在税局代开了发票,但是没有将代开发票的部分填入申报表。

申报数据和开票数据在CTAIS中是分开的,不自动累加。可能这个就是造成问题的原因。

我们的处理方式是通知企业就差额部分进行补税。具体形成的原因,我还需要放假后回去再问问。到时再交流吧。

可以加我继续交流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