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呵呵有点类似淘宝网的支付宝,有个第三方做担保人,你也是把钱发到支付宝里,如果买方收到货后发现没问题,拿着海运提单等去银行提钱。
信用证是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构成信用证国际惯例体系的相关文件除了国际商会指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之外,还有《关于审核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745)、《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URR725)、《国际备用证惯例》(ISP9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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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只要出口方提交的单据表面符合信用证的要求,信用证开证银行就应当付款,开证银行没有义务审查这些单据是否真实地反映了基础合同约定的交易。因此需要掌握信用证欺诈及相关法律制度,谨防信用证诈骗。
在报单上也要显示赔付币、交付及递送的内容都要完整。同时也要注意货代托单要保留,避免货代临时找不到集装箱,可以迅速把资料交给另一个货代。在特殊的货物上须有特殊包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