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因为A的奶奶的妈妈的弟弟的孙女(也就是A太舅爷的孙女)以超出法律所范围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所以法律承认他们的婚姻有效。
注释:
直系血亲是指相互之间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包括生育自己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旁系血亲是指相互之间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人,包括直系血亲之外,在血统上与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如叔(伯)姑、姨舅、侄甥等人。
三代是指从自己这一代算起,向上推数三代和向下推数三代。从自己数到父母算是第二代,数到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三代,这是上三代。从自己推算到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是下三代。所谓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就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下同源而出的旁系血亲。
可以结婚.因为他们是第四代了,而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才不能结婚.
恩,这个如果为了后代着想(结婚后生孩子)的话,最好不要结婚,如果他们只是想在一起,不打算以后要孩子,就一点问题都没有,结婚就结婚,只要不生孩子就没问题了
最好不要结婚,为了后代着想,可以签定,但我估计费用一定很高的。
三代内血缘关系不能结婚,否则以后的孩子基本上的畸形。为了以后孩子的将来。分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