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在签订的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该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双方在离婚协议中自愿将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应按照约定向子女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登记。
离婚协议中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是与身份关系、抚养权、抚养费支付、财产分割等问题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房产赠与条款与整个离婚协议是一个整体,不能单独就赠与条款行使任意撤销权。司法实践中,有发生一方签订离婚协议将房屋给孩子后,又反悔的。法院通常认为离婚协议是双方一揽子解决身份关系、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的协议,因此单方反悔任意主张撤销赠与的,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完全可以起诉他父亲的所作所为,其实想都不用想,房子的产权人是他儿子,他父亲完全没有办法把这套房卖掉,,哦,我没看清楚,原来可能房产证不知写谁的名字啊?只是离婚协议书上写的,但是离婚协议完全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房产证是他父亲的名字,那可能会麻烦一点,但这需要法官的判决了。如果说只想阻止的话,完全可以的,既然到了这地步,就应该把事情一次性解决,起诉吧
离婚协议书上约定了房子归孩子,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合法有效的。 所以,父亲现在无权要求卖房子了。 这房子是孩子的,孩子可以按照自己意愿处理这个房子。
父母离婚时,已经商定好了。房子将来归孩子来继承。那么你就要遵守这个承诺。父亲离婚后又重组的家庭。关于这个房子他的第二任妻子想卖掉。这是不可取的。因为这间房子是属于他和前妻共同有的。而且离婚时也说明了房子给孩子所以你没有权利卖掉这个房子。如果想卖掉,你还要争取他前妻来签字,你才可以卖掉,否则是不允许的。
要分清楚,离婚协议书里,房子归儿子所有,还是房子归儿子继承。
这个事关儿子能否现在就拿到房子。
如果离婚协议书里,规定的是:房子归儿子所有,那么,儿子现在就有权利拿到房子,如果他父亲不愿意给,儿子可以起诉,而且稳赢。
如果离婚协议书里,规定的是:房子归儿子继承,那么,现在儿子拿到房子就需要费点周折,因为继承,是父亲去世后才是继承。
但是,无论是上面哪种情况,他父亲都没有权利卖掉房子。
如果房子卖掉了,儿子继承什么?
所以,儿子是有权利阻止,或者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