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88年至今一直在某企业工作,可是养老保险确是从2004年单位才给我缴纳,2004年以前缴纳的保险金单位没有交到社保,但是单位也不退还,除非你不要工作了,这笔钱被单位定义为回乡补助金,这样是合理合法的吗?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