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被抚养的子女在十周岁以下,虽然原来已经有过协议,或者经法院判决,但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协议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