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熟悉法律的朋友们给我解答解答,本人不胜感激:我的经济林被人放火烧了20多亩,未达到国家过火面积2公

2024-12-25 08:00:49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您可以就您的损失提起民事诉讼,赔偿您的经济损失,至于刑事方面是要有国家公权力的介入,您的案件不属于刑事自诉范围。

回答2:

如果他是故意的,可以到公安局告他故意毁坏财物罪,损失5千元就构成犯罪了。

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公通字[2008]36号 2008年6月25日发布实施)
四、侵犯财产案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7月1日通过 1997年3月14日修订 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