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失地的农民还有失地保险吗?

2024-12-25 09: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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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

1.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

失地农民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员。规定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方可以自愿的参加保险,年龄的判别是以居民身份证上登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土地的征收时间以当地征地的批文为准。

2.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

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实施的菌体政策的不同,保险缴费的比列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是按照不同的年龄段采取不同的缴费比例,按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缴费数额,并且各地还将逐步的提高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

3.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办理程序

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农民因带好征地协议及土地补偿合同、身份证明材料,然后填报申请表和待遇审批表,经过国土部门审核征地情况和保障资金的明细,经过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审核通过后或发放相关的手册和证明。

二、2019年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出台了吗?

我国对于失地农民实施的养老保险并不是统一的,而是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出台的,目前没有出台新政策的地区还是按照已有的政策执行,但有部分地区对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有变化,例如甘肃省:

1.采取趸缴费(一次性缴清费用)办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完全失地农民,其养老保险趸缴费年限的年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计算方法为:

(征地时已核定的本人趸缴养老保险费基数总额/趸缴年限)/征地时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征地时已核定的本人趸缴养老保险费基数总额=征地时已核定的本人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趸缴年限。

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需要按照上述方法来计算哪些年平均缴费工资的指数达不到0.6的失地农民,应当按规定补足。

2.缴费年限的计算:采取趸缴费办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完全失地农民,又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其全部缴费年限以趸缴费年限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之和计算。

3.采取新老方法对比计发养老金:以新方法计发养老金高于以市州或县区原规定方法计发养老金的,以新方法计发结果发放养老金;新方法低于老方法的,在该通知实施之日至2019年底期间,除发放新方法计发的养老金外,还要增发差额的90%,2020年增发差额的70%,2021年增发差额的50%,2022年增发差额的30%,2023年增发差额的10%,2024年以后全部采用新方法计发养老金。

三、2019年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每个地区的禁忌情况不同,缴费和补助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因为标准的确定是具体补助标准由县级政府根据应增收的专项资金总额、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数量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统筹确定,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变动等适时调整。

例如云南地区参保缴费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1000元,原则上是不高于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一般参加保险的农民每年可以享受一次定额草包缴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