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能判多少年

2024-11-24 13:45:5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那要看涉案数额一万元以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五万元以上,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十万以上处,七至十五年,有期徒刑,五十万以上,处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回答2:

现在的年轻人基本上都拥有一张或者多张信用卡来满足自己的消费,每张信用卡都会有一个消费额度,这个额度主要是用于消费,若是有经济需求,还可以将50%的消费额度提现到银行卡中,每天会收取万分之五的利息。现在有一些人会通过多张信用卡提现来满足自己的资金需求,超出了自身的还款能力最终导致信用卡逾期,若是满足了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条件,经过多次催收还未偿还的情况,后果是非常严重的,现在信用卡恶意透支会不会判刑呢?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所有欠款人都是恶意透支,首先,要看欠款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次就是银行工作人员已经有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催收,每次催收的时间超过了一个月;最后就是欠款超过了三个月在多次催收的情况下还是不愿偿还的。满足这些条件的欠款人才会被视为恶意透支,会出现以下后果。
1、产生高额利息,信用卡取现就相当于在银行借款,是需要收取利息的,逾期利息每天产生,逾期时间长了,利息也会累加。
2、影响征信,征信记录我们平时的信用,在银行办理贷款会上征信,使用信用卡消费还款一样会上征信,信用卡恶意透支会是征信变坏,拉入到征信黑名单,后期若是想要到银行办理房贷、车贷等基本不会通过,手上所持有的信用卡也会被停用;生活中乘坐高铁一等座、飞机、入住五星级酒店都会受到限制。
3、判刑,恶意透支是会判刑的,现在提高了恶意透支的立案标准,提高至五万元。
(1)使用信用卡诈骗金额达到了5000元但是低于5万元的,恶意透支额度在5万元以上但是未超过50万元的,数额较大会立案追诉,会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被拘留并且还有罚金。
(2)使用信用卡诈骗金额达到了5万元但是低于50万元的,恶意透支额度在50万元以上但是未超过500万元的,会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还有罚金。
(3)使用信用卡诈骗金额达到了50万元以上,恶意透支额度在50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会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且还有罚金或没收财产。
以上我们可以看出,信用卡诈骗或者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后果都是非常严重的,除了要判刑外,对个人还处以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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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09年12月16日起施行。《解释》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以及“恶意透支”认定处罚的相关问题,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了界定,以区别于善意透支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介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这次“两高”司法解释对“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
第一,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第二,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这次司法解释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合司法实践列举了六种情形,比如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的不归还;肆意挥霍透支款不归还;透支以后隐匿、改变通讯方式,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等。这些情形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
第三,这次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第四,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最后,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2018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于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将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1]

回答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规定指出,“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还明确,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回答5:

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量刑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