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质灾害灾情评估内容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是用经济学的理论方法对地质灾害进行调查、统计、分析、评价的工作。
从一般意义上说,经济评估的范围应该包括灾害全部过程和各个方面的情况。但是,不同目的的经济评估,其侧重点不同。以灾害管理服务为中心的经济评估,主要内容是灾害破坏损失情况。然而对灾害破坏损失的分析评价不能孤立地进行,必须在分析灾害背景条件基础上,深入调查和研究灾害的活动强度以及受灾体破坏损失情况,才能核算灾害经济损失,确定灾度等级或风险等级。
根据地质灾害经济评估过程,将孕灾的自然条件和灾变程度分析称为危险性评价,其基本任务是分析地质灾害的活动条件,确定灾害活动强度(规模)、频度、密度、危害范围;将孕灾的社会经济条件和受灾体分析称为易损性评价,其基本任务是划分受灾体类型,统计分析受灾体损毁数量、损毁程度、核算受灾体损毁价值;将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所造成的损失分析称为损失评价,其基本任务是核算人口伤亡和经济损失程度,评定灾度等级或风险等级。地质灾害经济评估的大致步骤是:危险性评价和易损性评价→损失评价。其中危险性评价和易损性评价是灾情评估的基础,损失评价是灾情评估的核心。
二、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类型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有多种类型。根据地质灾害评估时间,分为灾前预评估、灾中跟踪评估、灾后总结评估。其评估目标虽然基本相同,但评估特点和方法不完全一致。
灾前评估是对一个地区或一个潜在的地质灾害事件的危险程度和可能造成的破坏损失程度的预测性评价。它的目的除了为减灾决策和防治工程提供依据外,还可以对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以及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提供参考依据。由于地质灾害,特别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是具有很大不确定性的随机事件,所以一般采用风险分析方法核算灾害的期望损失,据此评价灾害的风险水平。其具体方法和过程是:在分析地质灾害历史活动程度和形成条件的基础上,通过危险性评价,确定地质灾害事件的发生概率和成灾范围;通过易损性评价,核算危害区内各种受灾体的数量和可能损毁程度;通过损失评价,核算灾害的期望损失,划分风险等级。
灾中跟踪评估和灾后总结评估都是在灾害发生以后,对已经出现的灾情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其主要目的是为及时、有效地进行救灾、抗灾提供依据。灾中跟踪评估是对那些规模巨大、破坏严重、成灾活动有一定时间过程的地质灾害进行适时评估。其基本要求是,在灾害发生后的一定时限内,迅速对灾情做出首次评估;随着灾害的发展,每隔一段时间,及时将最新灾情做出适时评估;直至最后灾害过程结束后再做总结评估。灾后总结评估是指在灾害过程结束以后,对灾害情况进行的全面评估。灾中跟踪评估和灾后总结评估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统计,对于灾害规模较小,成灾范围有限的地质灾害,一般通过全面调查获得灾情要素;对于成灾范围较大,受灾体数量很多的地质灾害,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统计方法实现灾情评估。
根据地质灾害灾情评估范围或面积,将地质灾害灾情评估分为点评估、面评估、区域评估。
点评估是指对一个地质灾害体或一个具有相同活动条件和特征的相对独立的灾害群的灾情进行的评估。如一个滑坡或滑坡群、一条泥石流沟或同地区紧邻发育的泥石流群等。点评估的范围一般不超过几十平方千米。其行政范围一般不超过几个乡(镇)或一个县(市)。面评估是对一个具有相对统一特征的自然区域或社会经济区域(如一个小流域或一个城市)进行的地质灾害灾情评估。评价区面积一般从几十平方千米到几千平方千米。其行政范围一般为一个县(市)或几个县(市)。由于进行面评估的地区都是地质灾害危害比较严重的地区,所以地质灾害一般有几十处或几百处,而且常常不是一种地质灾害,而是几种地质灾害的综合评估。区域评估是指跨流域、跨地区的大面积的地质灾害灾情评估。其评估范围为一省或几省乃至全国区域,面积达几万到几百万平方千米。区域评估区内灾害点成千上万,常常难以准确计数,涉及的灾种几乎包括所有类型的地质灾害。
不同范围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的目的、基础、途径和方法不尽一致。点评估的对象是具体的单一的地质灾害体或灾害事件,通过评估能比较准确地量化它的损失水平和风险程度,为具体的防治工程提供依据。点评估是在对灾害活动条件和受灾体易损性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其基本手段除了专门性调查统计外,还需要进行必要的测试和实验。它所使用的各种指标以及得出的不同层次的评价结果,基本上达到绝对的量化程度。面评估的目标是认识一个有限地区的地质灾害的破坏损失程度或风险水平,其意义除了指导灾害防治工程外,还将为地区规划和资源开发提供依据。面评估的基本内容与点评估基本一致,仍然是危险性评价、易损性评价和损失评价。但其所采取的调查方法一般限于全面调查统计,辅以必要的重点深入调查;所使用的指标和各层次的评价结果虽然达到绝对量化程度,但精度要低于点评估。区域评估的目标是对大面积区域性地质灾害的破坏损失或风险程度进行评价,其意义是为宏观减灾决策和区域经济规划提供依据。区域评估仍以危险性评价、易损性评价和损失评价为中心内容,采取的基本方法是区域性调查和相应的统计分析;所使用的指标和各层次的评价结果一般达到相对的量化程度;所取得的评价结果主要体现在风险区划上。
综合上述,将点评估、面评估、区域评估的基本特点总结见表3-2-1。
表3-2-1 地质灾害评估范围分类及其特征表
三、地质灾害灾情评估体系
总结本节以上内容,根据评估时间,地质灾害灾情评估分为灾前预评估、灾中跟踪评估、灾后总结评估;根据地质灾害灾情评估范围分为点评估、面评估、区域评估;各种类型灾情评估的基本内容为危险性评价、易损性评价、损失评价。这些结合在一起,构成了立体的地质灾害灾情评估体系,反映了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的总体构成(图3-2-1)。
鉴于灾中跟踪评估和灾后总结评估基本上属于灾情统计范畴,可以应用一般统计原理和方法进行分析评价。故本章在对历史地质灾害灾情进行统计评价的基础上,重点研究灾前预评估的理论与方法。
图3-2-1 地质灾害灾情评估体系示意图
地质灾害灾情是指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此判定其危害等级和地质灾害危险等级。
地质灾害灾情是地质灾害已发生,造成:
①人员伤亡,直接统计出来。
②财产损失:
a)直接经济损失。
b)间接经济损失。
财产损失=a)+b)
根据①+②判定地质灾害危害程度与危险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