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向参保地区县社保局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关于异地就医备案政策,重庆社保局介绍道,如果有计划到异地长期居住,有可能因病住院,请提前向参保地区县社保局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备案后,在异地医院住院治疗时,刷自己的社保卡,即可按规定的本人应当享有的比例,进行实时结算报销。
这里的异地医院指的是接入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外地医院。外省市可以备案的医院可以在社保局官网中进行查询。
在异地零星报销时,参保人员需要准备的材料等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简化。
省医保中心提供了一张参保人员办理零星报销所需材料清单,内容包括住院费用、门诊费用等四类,具体为:住院费用:医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门诊费用:医院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清单、门诊处方底方(或门诊病历);
急诊费用:医院收费票据、医药费明细清单、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生育费用:生育或产前检查医药费票据、医疗费明细清单、出院小结。
除上述材料外,参保地经办机构需要增加其他材料必须事前公示,并报省医保中心备案。参保人递交上述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异地就医不备案只能报销20%? 看官方如何回应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江苏:异地就医可“不见面”备案
一、医保异地报销如何备案
1.异地居住人员
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二代身份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如已在异地居住,可委托他人进行备案)。
(1)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可在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网站下载);
(2)查询备案医院是否在异地就医住院费联网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里。
(3)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2.转外就医人员
第一步,选择一家就诊医院(应优先选择异地就医住院费联网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第二步,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和由本市具有转诊资格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第三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二 、可申请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包括以下几类: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超过3个月以上的。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学习超过3个月以上的。
(4)异地转诊人员:参保人因疾病诊疗需要且受本市医疗条件限制,需转往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异地医保就医,是指参与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异地医保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异地医保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近年来广东、山西、湖北、辽宁等多省已经实现异地医保就医结算。
医保异地备案怎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