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不可以只写未满18岁孩子的名字,原因如下:
父母为未成年孩子购买房子的具体程序是:父母代理子女选房,就合同的各项条款与开发商达成协议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如果是一次性付款,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除了户口本以外,需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在买受人一栏和签字的地方写上小孩的名字,在法定代理人签字的地方签上自己的名字。
这样,一个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成立了,今后的房屋产权人将是家中的孩子。
如果向银行申请贷款,父亲或母亲和他们的孩子都应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签名,然后由父亲或母亲作为贷款申请人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同时,还需要办理两份公证:监护权公证和不可撤销的承诺书公证,主要是为了证明父母买房给孩子完全是自愿行为,以及父母向银行做按揭还钱的保证。上述手续经审查通过,孩子就将成为房产的合法拥有者。
未成年人可以作为产权人购买商品房,但其购房程序同成年人购房程序有所不同。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未成年人可以作为产权人购买商品房,但是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未成年人办理购房整个过程的手续。在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之前,他不能单独处置该商品房,例如房屋转让、出租、抵押等。若欲进行上述活动,应在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行使。当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后,则可以单独行使产权人对于房屋的相关权利。
房产证(Premises Permit):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2011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称,为防止虚假房屋买卖等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购房人拿到的房产证将可自愿并免费设立密码,房屋如需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等登记业务时,须提供密码才可办理。预计于2013年下半年实施。
2017年5月1日起全国所有市县停发房产证。
办理流程:
一般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房产证上面到底可以单独写孩子名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