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教师醉驾,酒精含量是135,会被开除公职吗

2024-11-22 13: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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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教师酒精含量是135,构成危险驾驶罪,会被法院判处2个月左右的拘役,并处罚金数千元。如果没有无证驾驶、酒驾前科等从重处罚的情节,可以判处缓刑。
因为拘役的刑罚低于有期徒刑,所以,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因为判处拘役被开除公职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