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和同事打架,同事先动手打我的,我还手打了起来,我把他脸抓烂,他报警了我赔偿他1000块

2024-11-09 18: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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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没有!在公司打架,是违反公司制度的。有问题应该心平气和的协商,协商不成报公司领导解决。就算人家先打了你,如果你还希望在这间公司继续做,也只能忍下,现在你把人家脸抓烂了,只赔了1000元。一千元能修复烂脸和心里的创伤吗?肯定不能!所以人家没有去法院告你,只是除了名,你又没有案底,你算赚大了,还指望谁赔你呢?

回答2:

个人过错单位解雇没补偿金
单位原因解雇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情形,才有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答3:

因违法行为和违反纪律被开除,还想要公司赔你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