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出和庶出差别的产生源于古代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多妾制。
在古代,男子娶妻需要门当户对,明媒正娶,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律法上,夫妻相对来说是平等的,即使是丈夫想换妻子,也需要妻子犯了“七出”的大罪才允许休妻。但是纳妾则不需要这些。
嫡是正妻,而一般正妻不仅明媒正娶,并且正妻的娘家还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地位(门当户对,比如政治联姻),所以男方与正妻所生的孩子嫡子不仅会得到男方的认可,也会得到女方的支持。庶是小妾,一般都是因为美貌纳的,没有社会地位的家庭(一般有社会地位的家庭不会让自己的女儿去做小妾),所以男方与庶的孩子很难得到和嫡子相当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
在古代,嫡生和庶出是有差别,但主要在继承王爵方面才最为突出。过去,实行的是一妻多妾制,从周代开始实行的宗法制,对唯一的王位或爵位,就安排了所谓“大宗”和“小宗”的排位顺序,并形成制度,便于身后事好处理。正妻所生的就是嫡出,子凭母贵,当然拥有排位最靠前的继承权,嫡出的儿子多,再按长幼排序。没有嫡子的时候,再考虑其他儿子,顺序依旧是由长到幼。
嫡出乃妻所生,庶出为妾所生。妻妾的地位差距明白么?娶妻要明媒正娶,告天地祭祖宗,家族又进了一口人。而纳妾呢?晚上稍微梳洗打扮一下直接扔老爷床上就成了,妾都不算这个家族的正式成员,死后都不许进祖坟的。妻妾所生的子女从先天上就被定下了高低贵贱。
一般正房是掌管后院的,被人掌管吩咐,自然会卑微懦弱,还有一般家父会首先培养嫡出,而庶出基本置之不理。还有私生子虽然在外漂泊,但其父亲却因为愧疚之心而像是对待嫡出一样。
所谓“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嫡长子继承制度与之前的制度相比,有效地避免了统治阶级内部兄弟之间为争夺权位和财产的继承而引发的祸乱,从而维护了王权的威严和社会的稳定。所以这也是导致嫡庶之间身份,权利差别的原因。
嫡长子是原配夫人所生,因为是第一个妻子,地位高,所生之子亦享有优先权
庶出的孩子,因为其母亲并不是第一任夫人,所处的地位仅仅是妾室,在古代妾室地位低下,而且是无法与丈夫合葬和享受宗庙祭祀的,所生之子地位也比嫡长子差了一大截,所享受的权利在嫡长子之后
由于古代礼法森严,尊卑分明,上下有别,嫡庶之间亦是这样
由于古代经常由于废长立幼引起家族和国家的动乱,所以,在权利的分配时,优先嫡长子,防止弟兄之间为谋取权利发生混乱,将动乱因素尽可能降低
因为从周朝开始定立的宗法制度。我国3000年继承权问题都是依赖此法解决。
内容挺复杂的,总结一下就是,传男不传女,传嫡不传庶。3000年根深蒂固的制度,嫡出和庶出能一样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