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需要看情况。根据《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妇女在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补偿费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受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同时《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结婚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组织中的各项权益。所以一般具有集体经济组织资格的话,是有补偿的。所以如果户口没迁出,需要看是否具有资格,以及当地认定被安置人员资格是怎样的。如果符合当地的安置条件,那是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