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子女入学有什么优待

2024-12-16 15:00:2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教育优待政策如下:

  1. 2011年7月,教育部、总 政 治 部 颁发的《军 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以下简称《优待办法》)和2013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总 政 治 部 干 部 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 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国家和社会优待军 人子女教育。

  2. 《优待办法》对军 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以及报考普通高级中学、高等学校等各阶段优待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1)在学前教育阶段,军 人子女可就近就便入地方公办(或其他部 队)开办的幼儿园,并免交国家和地方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2)没有条件入部队或者地方公办幼儿园的学龄前军 人子女可发放保育教育补助费每月150元。在义务教育阶段,军 人子女由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部 队驻地县(市)或者地(市)范围内,协调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驻艰苦边远地区和长期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以及有特殊贡献的军 人的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安排教育质量较好的中小学就读;

    3)入公办中小学,免交国家和地方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3. 军 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优待办法》确立了“给予在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岗位工作军人的子女中考降低分数录取”的总体原则,明确烈 士子女、作战部 队等军 人的子女可以分别按照录取分值10%、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通知》对具体实施优待办法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规范调整,降分比例不再作硬性限制,明确各省市要参照区域内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的最低分数,合理确定具体降分分值。

回答2:

军 人子女确能享受相关教育优待政策。2011年7月,教育部、总 政 治 部 颁发的《军 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以下简称《优待办法》)和2013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总 政 治 部 干 部 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 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国家和社会优待军 人子女教育。

《优待办法》对军 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以及报考普通高级中学、高等学校等各阶段优待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在学前教育阶段,军 人子女可就近就便入地方公办(或其他部 队)开办的幼儿园,并免交国家和地方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没有条件入部队或者地方公办幼儿园的学龄前军 人子女可发放保育教育补助费每月150元。在义务教育阶段,军 人子女由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部 队驻地县(市)或者地(市)范围内,协调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驻艰苦边远地区和长期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以及有特殊贡献的军 人的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安排教育质量较好的中小学就读;入公办中小学,免交国家和地方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军 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优待办法》确立了“给予在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岗位工作军人的子女中考降低分数录取”的总体原则,明确烈 士子女、作战部 队等军 人的子女可以分别按照录取分值10%、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通知》对具体实施优待办法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规范调整,降分比例不再作硬性限制,明确各省市要参照区域内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的最低分数,合理确定具体降分分值。

回答3:

没有了。
2015年1月1日起,将取消奥赛等6项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只保留“烈士子女”等5类加分项目。
6类奖项获得考生高考不再加分
1.在高中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
2.“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
3.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