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你没有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就不存在婚姻关系,当然就不存在什么结婚不结婚的问题,也没有什么离婚和不离婚的问题。但是如果你是登记了,但是找不到结婚证了或者结婚证损毁了,你可以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然后你再去和你对象协商离婚协议,协商不成,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不过我还是说一句,如果你们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那么久不存在什么离婚不离婚,也就是个同居关系,你们自行解除就行,你只能要求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
没有结婚证,这不受法律约束,你们最多算是同居,自己商量就可以了!有孩子的话,这是属于事实婚姻,不具备法律条件的约束,要求补办结婚证,然后再离!
如果没有结婚证但是已有夫妻之实生育孩子等情况,可以先申请补领结婚证再签署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
没有结婚证什么也不需要,直接分开过
没有结婚证,离什么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