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鬼才詹姆斯.韦伯.扬认为:创意是一种商品,消费者以及人性诸事项的组合。他解释真正的广告创作,眼光应放在人性方面,从商品、消费者以及人性的组合去发展思路。詹姆斯.韦伯.扬的信条是:生产创意。 詹姆斯.韦伯.扬还提出创意5阶段: 1、调查阶段 2、分析阶段 3、酝酿阶段 4、开发阶段 5、评价决定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