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3万块钱。他的名字叫蔡庆亮我们是一个村的。现在我拿到法院判决书了。法院判他还钱,但是他还是

2024-11-24 20: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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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印发张贴传单的行为是违法的,不能做。
欠钱不还,不履行法院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回答2:

不要发传单,就把法院的判决书复印放大,直接去张贴就行了。比你写什么传单效果都好,都更令人相信。

回答3:

你这种方式解决不了问题的,建议您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冻结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