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是在已婚身份前提,和他人再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明知对方是已婚身份,还和对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不构成重婚。
是否属于事实婚姻,需要符合国家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嗯。不属于。
无证,同居,有一子。
他们不属于事实婚姻,因为不符合事实婚姻的要件:
根据新婚姻法中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以,不是事实婚姻。
所以,再结婚,不属于重婚。
同居没有结婚证是不被法律承认的,所以不存在重婚的问题。
不算的,只要没拿到结婚证都不算。
没有结婚也就没有重婚
没有结婚证就不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