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56年人口5007万,经过黄巾起义和三国混战,公元208年赤壁大战后的全国人口为140万,公元221年人口下降到90万;损失了98.3%。“马前悬人头,车后载妇女”、“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余一,念之断人肠”,公元208年赤壁之战曹操说汉末三国大动荡活下来的人只是原来人口的1%!一直到公元265年,三国人口总计才767万。
东汉桓帝永寿三年(157年):全国56,486,856人
蜀汉刘禅炎兴元年(236年):蜀汉940,000人
曹魏曹奂景元元年(236年):曹魏4,432,881人
东吴孙皓天纪四年(280年):东吴2,300,000人
西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全国16,163,863人
检查了一下,肯定没错。楼主可以拿去写论文了。
关于三国时期人口数量之辨析
自汉桓帝、汉灵帝以来,天灾人祸不断,旱灾、水灾、瘟疫、暴动、少数民族叛乱,导致东汉的人口、户数大量减少。汉桓帝时期,比较大的灾祸有“建和元年春二月,荆、扬二州人多饿死”、“永兴元年秋七月,郡国三十二蝗。河水溢。百姓饥穷,流冗道路,至有数十万户,冀州尤甚”、“延熙九年春三月,司隶、豫州饥死者什四五,至有灭户者”①;汉灵帝时期,“建宁三年春正月,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②,更有著名的“黄巾之乱”,其余小规模的天灾、少数民族叛乱或入侵,就不计其数了。司隶、豫州、冀州是东汉经济发达、人口稠密的地方,司隶人口约三百万、豫州人口约六百万,冀州人口约五百七十万,占东汉人口约五千多万的四分之一强③,但仅上述延熙九年的饥荒,司隶、豫州就饿死三四百万,其他原因导致户数的丧失,就更难以计算了。
自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虽然镇压了主要的几支黄巾军,但黑山、青兖黄巾等余部尚散布各地,随之而来的是凉州汉羌各族的暴动,又不断对司隶进行袭扰。汉灵帝无力处置,又在几年后病死,留下了一个烂摊子。然而,统治阶层内部在对最高统治权的争夺中两败俱伤,引来了另一个权力的觊觎者董卓。
董卓对治理国家无甚才能,但在破坏上却有着惊人的能力。“卓纵放兵士,突其庐舍,淫略妇女,剽虏资物,谓之‘搜牢’。人情崩恐,不保朝夕。及何后葬,开文陵,卓悉取藏中珍物。又奸乱公主,妻略宫人,虐刑滥罚,睚眦必死,群僚内外莫能自固。卓尝遣军至阳城,时人会于社下,悉令就斩之,驾其车重,载其妇女,以头系车辕,歌呼而还。又坏五铢钱,更铸小钱,悉收洛阳及长安铜人、钟虚、飞廉、铜马之属,以充铸焉。故货贱物贵,谷石数万。又钱无轮郭文章,不便人用。”
在面对关东州郡的联合讨伐下,董卓竟然“尽徙洛阳人数百万口于长安,悉烧宫庙官府居家,二百里内无复孑遗”,以至于“步骑驱蹙,更相蹈藉,饥饿寇掠,积尸盈路”④,到汉献帝入关时,加上迁徙而来的人口三辅户口也不过才数十万,人口户数的丧失,可见一斑。
紧接着的军阀混战,更是人口迅速丧失的根源。
首先是饥荒,连军队都不能保证粮食供应,老百姓就只有活活饿死了,甚至人吃人。“诸军并起,无终岁之计,饥则寇略,饱则弃余,瓦解流离,无敌自破者不可胜数。袁绍之在河北,军人仰食桑椹。袁术在江、淮,取给蒲蠃。民人相食,州里萧条。”⑤曹操与吕布争夺兖州时,“蝗虫起,百姓大饿”、“谷一斛五十余万钱,人相食”,曹操也不得不“罢吏兵新募者”以节约粮食⑥。
其次是战乱,曹操征徐州,“凡杀男女数十万人,鸡犬无余,泗水为之不流,自是五县城保,无复行迹”⑦。李傕等在关中,“时三辅民尚数十万户,傕等放兵劫略,攻剽城邑,人民饥困,二年间相啖食略尽”⑧。
再次,战争对于作为强壮劳动力的战士的摧残,也到了无所复加的地步。麹义与乌桓、鲜卑“合兵十万”进攻公孙瓒,由于粮食缺乏和战斗损失,在撤退时只有“余众数千人”⑨。曹操与袁绍战于官渡,袁绍战败,“余众伪降,曹操尽坑之,前后所杀八万人。”⑩
自汉桓帝时开始持续到汉灵帝时长达四十余年的天灾人祸,以及随之而来二十余年的长期战乱,导致人口大量减损。以至于曹操拿到冀州的户口簿,发现“可得三十万众”,惊喜的称之为“大州”①,实际上这个户口统计的年份甚是可疑,自董卓之乱直至曹操平定冀州,这段时间冀州长期陷入战乱,毫无可能进行人口统计,这个户口的统计当在汉灵帝末。况且“可得三十万众”,按照壮年男子(从23岁到56岁都在服兵役的年龄之内)与老弱妇孺的比例,整个冀州的人口也已锐减到一百多万,远远低于五十多年前的五百七十万。
北方战乱不断,并不代表南方就是世外桃源。益州的刘焉、刘璋父子都镇压过反对自己的大规模叛乱;荆州的刘表除了与袁术争夺南阳之外,还镇压了长沙、零陵、桂阳三郡的叛乱;而扬州的刘繇被孙策赶到豫章,孙策又马不停蹄的降服诸郡,当相比而言还算战乱最轻的地域。远在绝域的交州,倒是一片繁荣景象。
赤壁之战后,荆州经过大规模的战乱,人口迅速减少,经济遭到破坏,所以庞统说“荆州荒残,人物殚尽,东有吴孙,北有曹氏,鼎足之计,难以得志”②。刘备在平定益州的过程中,所遭遇的抵抗不大,所以益州的人口损失和经济损失也不是很大。孙权主要的活动是平定山越,以其“羸者充户,强者补兵”③,以及骚扰淮南,俘虏人口,江东及交州基本上没有战争的创痕。
迄于三国初期,人口才有了相关记载。但我所述三国时期户口数,仅是一般民户在国家户籍上登记而见于历史记载的户口数。由于当时有许多人不向国家登记户口,一些特殊身份的人也不编入一般民户的户籍,所以一般来说,国家户籍上的户口数要少于或远远少于实际所有的户口数。但国家的赋役和兵役都是他们承担,对于我下面将要论述的各国兵力是主体与枝叶的关系,所以我并不将脱籍的人口计算在内,只计算国家所能控制的人口。
关于曹魏的户口,分为早期和晚期。早期户口缺乏记载。在魏明帝时杜恕说“奄有十州之地,而承丧乱之弊,计其户口不如往昔一州之民”,陈群则说“今丧乱之后,人民至少,比汉文、景之时,不过一大郡”,蒋济也说“今虽有十二州,至于民数,不过汉时一大郡”,三人异口同辞强调人口寡少,即使按照杜恕的说法,东汉时豫州人口约六百万、冀州人口约五百七十万,魏国早期人口并不会达到或者超过这个数字。西晋时人皇甫谧在《帝王世纪》中记载:“景元四年(263),与蜀通计民户九十四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五百三十七万二千八百九十一人。”杜佑在《通典·食货·历代盛衰户口》记载与此略同,仅口数作五百三十七万二千八百八十一,那么魏国的人口应为魏氏唯有户六十六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四百四十三万二千八百八十一。
关于蜀的户口,史籍中也有前期和后期两个数字。《晋书·地理志》记载:章武元年“户二十万,男女口九十万”。景耀六年蜀国灭亡时的人口,王隐在《蜀记》中记载“户二十八万,男女口九十四万,带甲将士十万二千,吏四万人”。
吴的户口,难以考查。《晋书·地理志》说:“孙权赤乌五年,户五十二万三千,男女口二百四十万。”《三国志·吴志·孙皓传》注引《晋阳秋》记载吴国灭亡时有“户五十二万三千,吏三万二千,兵二十三万,男女口二百三十万”。以上两组户口统计数字大致相同,这不能不使人感到怀疑,吴自赤乌五年以后,再没有进行过户口统计工作,所以王浚在灭吴时所得的户口数,仍然是三十八年的统计数字。
根据上述数据,魏、蜀、吴三国末期时的总数是户一百四十六万六千四百二十三,口七百六十七万二千八百八十一(不包括官吏和军队)。《续汉书·郡国志》记载东汉户口数是“户九百六十九万八千六百三十,口四千九百一十五万二百二十户”,《晋书·地理志》则记载为“户一千六十七万七千九百六十,口五千六百四十八万六千八百五十六”,三国的户、口数大约相当于东汉最高户、口数的七分之一弱。
西晋的户口数,《晋志·地理志》记载太康元年时,“大凡户二百四十五万九千八百四十,口一千六百一十六万三千八百六十三”。与前面统计的三国户口总数相比,户多近一百万,口多近八百五十万。由于这时晋刚刚灭掉吴国,所以这些增加的人口主要应是在原魏、蜀境内。魏、蜀的户口是魏灭蜀那年的统计数字,距离太康元年只有十七年。如此短的时间内能增加户近一百万、口八百多万,应当归结于两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西晋初期政治清明,经济发展,这有利于人口的自然增殖。
其次,推行轻徭薄赋,经济的发展使部分脱籍人口想要稳定,这样就必须重新入籍。
在《三国志·陈群传》裴注中记载:“按《晋太康三年地记》,晋户有三百七十七万,吴、蜀不能居半。”这与《晋书·地理志》所载太康元年的户数相比,两年内西晋的户数激增一百三十多万户,超过太康元年的户数一半有余。这显然不能归因于人口的自然增殖,而是与太康元年开始推行的占田令有直接关系。因为既要在全国范围推行占田制,就必然要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户口、财产登记工作,编制新的户籍,脱离户籍的人为了取得土地的合法所有权,就必须得重新向国家登记户口。再,魏晋时期封建依附关系有很大发展,门阀大族既占有不少合法的荫户,也占有数量更多的非法隐户,如在颁布占田制的前几年,中山王司马陆就曾占有簿籍不挂的隐户和冒牌荫户七百多户。西晋占田令中规定品官荫户的数额为一至十五户,这是比较低的,推行这种荫户制,可以把官员大族拥有的一部分依附农民转变成国家的编户。太康三年国家编户的激增,主要应是这次与推行占田制联系在一起的检括户口、整理户籍的结果。太康三年国家有三百七十七万户,如每户平均以五口计,则那时国家控制的人口大约可达到一千八百八十五万人左右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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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桓帝纪》②《后汉书·灵帝纪》③《续汉书·郡国志》④《后汉书·董卓传》⑤《三国志·魏书·太祖纪》注引王沈《魏书》⑥《三国志·魏书·太祖纪》⑦《后汉书·陶谦传》⑧《三国志·魏书·董卓传》⑨《后汉书·公孙瓒传》⑩《后汉书·袁绍传》①《三国志·魏书·崔琰传》②《三国志·蜀书·庞统传》注引司马彪《九州春秋》③《三国志·吴书·陆逊传》④《中国通史·第五卷(中古时代·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第四章(户籍制度)·第一节(户口数的历史记载)》(白寿彝总主编)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7199614.html?md=3
魏(220~265)、蜀(221~263)、吴(229~280)三国的军事制度。东汉末年,镇压黄巾起义过程中出现的武装割据势力,经过混战兼并形成了魏、蜀、吴三国;鼎立的三国又不断为一统天下而争战。频繁的战争,促进三国军事制度在两汉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但各国因创建过程和地理差异,又有不同特点。
军事领导体制 三国形成时期,起兵将军或王,都打着汉王朝旗号,亲自领兵,以其幕府为军事指挥机构。曹丕称帝后,魏军权集中于皇帝,置尚书、中书二省长官为军政辅佐。尚书省之下设五兵尚书曹,为处理日常军事要务的专门机构,并分置中兵、外兵、都兵、别兵和骑兵五曹郎,分理不同军队事务。凡有征伐,皇帝临时命宗室重臣为大将军或都督中外诸军事,总理参战诸军。后置而不废,成为全国最高军事统帅。末期,魏国军权旁落司马氏,司马昭相府实为最高军事机构。蜀国建立后,刘备废大司马,亲掌军权,并统兵征战,以诸葛亮任丞相的丞相府为统御全国军政的最高机关。刘禅当政后,诸葛亮掌军政大权,总揽全军。末年,则以大司马主管军政,以大将军加都督中外诸军事为最高军事统帅。吴国军政大权决于孙权,以左、右大司马掌军事行政,大将军或上大将军为最高统帅。孙亮即位后,置大司马为最高军事统帅。其后,通常以大将军冠督中外诸军事或领中外诸军事总掌全国军务。此外,三国设军师参议军务,或协助将帅统军。曹操于建安(196~219)初年设军师,他任司空后又设军师祭酒,继有中、前、左、右军师。后来,外军中也设置军师,如征南、征东军师。曹丕称帝后,高级武官下皆设军师,如太尉军师、大司马军师、大将军军师、抚军大将军军师等。蜀国早期有军师中郎将、军师将军,既当参谋又有指挥权,后来设中、前、后军师,也多为将军兼任。吴后期所设左、右军师,一般以左、右大司马兼任。
地方军事机构,三国承汉,实行州郡领兵制。州刺史(州牧)或冠将军号,或以持节都督兼任,为辖境最高军政长官。郡太守加将军号者领郡兵,并置都尉专管。
军队构成 三国形成时期之初,各起兵将领以将军亲自统军,兵力较少,并集中使用,实各为一支军队。赤壁之战奠定三国鼎立基础后,曹操同时要对付刘备、孙权,其中央军分为集中机动与分区镇守两部分:一部分集中于中央所在地,担任宿卫兼出征,称中军;另一部分由中央派遣,分别镇守京外,尤其是与蜀、吴邻近地区的军事要点,称外军。中外军体制随之形成。当时,孙权、刘备仍以将军或王开府(设立机构),统掌军政大权,实行中、前、左、右、后五军制。蜀、吴统治者相继称帝后,同魏一样,军队分中央军和州郡兵,中央军分为中军、外军。
中军。魏初,主要由曹操相府亲军转变而来的武卫、中领、中护、中坚、中垒等五营组成。正副统帅为中领军和中护军。后期,司马氏为准备代魏,扩充中军,兵力远强于外军。蜀中军的宿卫军主要有左、右羽林郎和虎步营、虎骑营,长官称部督或监。其他中军统帅不固定,有监军、都护、护军等称。吴中军以宿卫军为主,称羽林、武卫、虎骑等,首领称督或将军。
外军。指由在京外各都督统领的军队。魏主要置于沿边诸州,由朝廷委宗室贵戚出任都督,统掌一方军事。有的还兼领太守、刺史,视其资望,加四征(征东、征西、征南、征北)、四镇(镇东、镇西、镇南、镇北)或四安(安东、安西、安南、安北)、四平(平东、平西、平南、平北)将军称号;有的同时辖两三州驻军。其权限有使持节、持节、假节等。蜀、吴外军将领,一般将驻地名冠于都督或督前为称号,如永安都督、江陵督等。
州郡兵。即地方军,基本以刺史、太守私人部曲为基础增募组成。担负本州郡守备,有时也奉命配属或协同中外军征战,其长官由刺史、太守兼任,多带将军称号。魏在未置外军都督的各州,设监军1人,称监某州军事,以控制地方兵。
三国军队,有步兵、骑兵、弩兵和水军等兵种。水军以吴最强,步、骑以魏为盛,弩兵以蜀最著名。三国总兵力,最盛之时约达80万~90万:魏40万~50万,蜀10多万,吴20多万。
兵役制度 三国形成之初,沿袭东汉,主要实行募兵制。至建安年间,因长期战乱,逃兵增多,人口减少,募兵困难,曹操、刘备、孙权都开始逐渐实行不同名目的世兵制,以确保兵源。曹操将士兵家属集中居住,作为人质,并从中获取后备兵员。其兵称士,以服兵役为终身义务;其家称士家或兵户、军户。士家另立户籍,与民户分离,子孙世代为兵,士兵叛逃罪及家属。同时,规定士家女子不得外嫁,士死后寡妻遗女仍配嫁士家,以繁衍士裔。吴还实行世袭领兵制,将帅世袭,所统之兵亦世代相袭,家属随军营居。三国时期,除世兵制外,又用招募、收降、征兵补充军队。还以多种手段,从少数民族中获得大量兵员。如魏的乌桓兵、凉州兵,蜀的南中飞军、叟兵,吴的山越兵等。
三国沿袭汉制,建有抚恤制度。如士卒死亡,要收殓葬埋,魏曾规定送至其家,官为设祭。对伤残将士,免徭役,授土地,给耕牛,分米谷等。
管理与训练制度 各国注重以法治军,定有管理、训练一系列制度,并严明赏罚,以确保其施行。曹操颁布的《论吏士行能令》、《军令》、《败军抵罪令》等,魏军一直奉为治军的法令、制度。其主要内容有:行军、列阵、攻守、驻营和战船停发等,均得按指挥信号行动,违令者斩;战场上士兵紧随本队旗帜,不得乱位,临阵逃脱者,一律斩首;家属隐藏逃回士兵逾一日不报,同罪;行军不得损坏庄稼等。还规定诸将出征,败军者抵罪,失利者免官爵。三国的将领出征或镇边戍守,皆以家属为人质。魏、吴还设校事,监察军民隐事。军队有轮休制度,魏、蜀休假人数常为五分之一。各国都较重视军事训练,建有训练基地,诸葛亮在成都附近以八阵图演练军队,曹操作玄武池培训舟师,孙权利用江湖大练水军,收效显著。魏在每年立秋后举行阅兵,号曰“治兵”。
后勤保障制度 三国军队补给,主要由政府筹办。军粮、军费依靠租调和屯田收入,其中屯田收获的军粮比重很大。屯田有民屯和军屯。魏国军屯又分军队屯田和军户屯田。军队屯田,主要由驻守与吴、蜀临近地区的外军担任,按建制由各级军官管理,且耕且守,耕战结合。军户屯田,由军事系统的农官度支中郎将、度支校尉和度支都尉管理。蜀军屯主要在与魏接壤的汉中地区,有时与农民杂错垦耕,但原建制不变,由当地长官担任督农,指导屯田。吴的军屯多是士兵和家属一起耕作。吴还实行奉邑制,赐给统兵将领若干县邑,用其租税收入供给部曲及所统之兵,奉邑多少根据官职大小和领兵数量而定。
武器装备,由官府作坊制造,设军官监造。相传蜀诸葛亮曾改制成一发十矢的连弩,装备部队。各国均有造船基地,吴国在武昌(今湖北鄂州市)所造“长安”号,可载士兵千余人。物资运输,主要靠牛马骡驴和车乘,传说蜀用“木牛”、“流马”运输,提高了山区补给效率。
另外,三国袭用汉时边防烽燧制度,建有守望、报警和其他通信设施,沟通京城与边防、督将与部属间联系。军事文书由驿站传递,魏还定有在急信上插鸡毛的制度。
三国军制突出的特点是:中央军建立中外军体制、普遍实行世兵制和大兴军屯。这是当时政治和经济的产物,与军事斗争相适应。但后来外军势力膨胀,至东晋,中央已无法控制、指挥。世兵制有较强人身依附性,对后世士兵地位低贱化和门阀制度的形成有直接影响。
参考书目
陶元珍著:《三国吴兵考》,见《燕京学报》第13期,上海书店,1983年影印本。
何兹全著:《魏晋的中军》、《魏晋南朝的兵制》,见《读史集》,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1982。(任昭坤)
http://www.cnfmp.net/bbs/dispbbs.asp?boardid=24&id=673
公元156年人口5007万,经过黄巾起义和三国混战,公元208年赤壁大战后的全国人口为140万,公元221年人口下降到90万;损失了98.3%。“马前悬人头,车后载妇女”、“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余一,念之断人肠”,公元208年赤壁之战曹操说汉末三国大动荡活下来的人只是原来人口的1%!一直到公元265年,三国人口总计才767万。
东汉桓帝永寿三年(157年):全国56,486,856人
蜀汉刘禅炎兴元年(236年):蜀汉940,000人
曹魏曹奂景元元年(236年):曹魏4,432,881人
东吴孙皓天纪四年(280年):东吴2,300,000人
西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全国16,163,86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