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的通知能作为解释法律条列的依据吗?

2025-01-31 11:09:3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文化局依此对你处罚你只能对此处罚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而不能对此通知申请复议。

回答2:

严格说通知不解释法律条文,但是通知是用来颁布行政规章了的,行政规章可以解释和补充法律规定的缺陷,这样做也是可以的。文化部属于中央国家机关,它的规定的错误只有国务院才能有权纠正。

回答3:

合法的有效的!而且文化部属国务院管辖,没理由去制定处违反国务院法规,更何况《通知》要批准,要审查的!这不自相矛盾吗?

回答4:

文化部《关于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通知》正文中明确说明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依据是国务院2009年9月29日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是行政法规。

《行政处罚法》第十条规定: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
(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

所以,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了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这种情况可以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但没说明接纳几人可以吊销。《关于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通知》只是又进一步做了明确,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等情况可以吊销许可证。

结论:这个通知并不违法,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