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农业户口,读大学时将户口迁到学校,毕业后没考到工作,将户籍迁回原籍是否还能享受农村医疗保险

2024-12-31 14: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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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原则上来说,是不能的:
  1、当事人的户口一般来说,只能在不改变户口的“非农业”性质的前提下,挂靠在农村,不属于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是不能享受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的;
  2、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本身来说,只有农业户口性质的人员,才能享受。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 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
  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
  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第五条 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

  第六条 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
  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
  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父母或一方具有集体经济普通成员资格的子女,符合承包经营条件,但未承包到集体土地的;
  普通成员家庭经过合法程序收养的子女;
  因国家政策性迁入或经法定程序加入的。

回答2:

你的户籍迁回还是农业户口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