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致左手拇指末节缺失一半,应评定为九级伤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15)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