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要我给孩子抚养费。现在前夫在起诉,我怎么办。要给吗?

2024-11-20 19: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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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回答2:

如果协议书上没有提到孩子抚养费的事情,前夫为孩子起诉抚养费是可以的,可以商量确定抚养费用,一般参照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和生活、教育、医疗、消费情况考虑。

回答3:

有用,只要孩子未满十八岁,这就是你的义务,不管写没写,对你都是有影响的,孩子是自己的,相信你会给,但从事件事身,从法律角度来讲,即使没有写,你前夫起诉还是有用的

回答4:

可以的,不按协议书也会胜诉的,因为父母离婚后给孩子抚养费是法律规定的

回答5:

有。协议书如果写了,按协议书执行。协议书没写,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