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音乐类的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总分×40%+专业分×7.5×60%
播音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总分×80%+专业分×7.5×20%
高职(专科)专业综合分以450分为满分按本科办法的相应比例折算。
毛毛 林秀慧 陈国柱
根据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规定,艺术类考生的综合分由考生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艺术类综合分折算方法为(本科专业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
美术、音乐类的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总分×40%+专业分×7.5×60%
播音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总分×80%+专业分×7.5×20%
高职(专科)专业综合分以450分为满分按本科办法的相应比例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