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处置的问题

2024-12-19 03: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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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处置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按照累积已提折旧或累积已摊销金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按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

回答2: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回答3:

你是不是看错了,是转到“其他业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