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死之人:病死,灾害,死刑。。。。。。这类人本人意识清晰,愿意将身体器官的某些部位捐献出来。可以提出口头申请。 正常人愿意在死亡后捐献器官,要书面申请。且要由公证处公证,费用自理。 申请完成,由民政局留底备案。 各个地方的具体措施不同,比如有的要保密什么的。这事可以和当地民政局联系。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