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要签试用期合同,还是签劳动合同?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但是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往往不同试用期内的员工签订不同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实际上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由此可以得出,劳动者即使是在试用期内,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此外,许多企业认为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所以企业不需为试用期的员工缴纳社保费,其实不然。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虽未最终确定,但确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用人时就得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劳动关系存在就得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包括试用期和合同期,不过得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所以试用期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毫无疑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可以依此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上法院起诉。
只要是双方协商并由双方各持一份的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都是有效的,即从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