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请改过名字或者知道如何办理的人进来帮帮我!先谢谢大家了!

2024-11-24 13:04:49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依法改名字决是不犯罪.可拿户口簿到派出所填申请表,您想办理身份证改名字,那首先要更改户口上的名字,因为身份证上的姓名与户口是一致的。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所以您依法享有姓名权,可以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这是公民依法办理姓名变更的最直接的法律依据.
只是如果你成年了,那将非常难改.
根据《关于对公民要求更改姓名问题的请示的批复》(广公(户)字[2003]079号)的规定:“公民凡要求更改姓名,除法律、法规所规定不允许更改的情形外,只要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均应予更改。”

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更改:

一、被收养的小孩;

二、小孩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的;

三、妇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因结婚需要加冠夫姓的;

四、僧、道、尼还俗,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或因出家由俗名改为法名的;

五、经生父母双方同意,离婚后一方要求为小孩更名的;

六、名字文字字义或发音与习俗相冲突或粗俗不雅的;

七、与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姓名不一致的;

八、其他认为理由正当的。

根据《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年满十八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姓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

更改姓名所需资料:

(1)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须附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3)其他能够说明变更姓名理由的原始资料。

更改的程序:本人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派出所主管所领导审核后,报市局治安警察支队户政科审批。办理变更姓名手续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