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一般指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称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简称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扩展资料: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所谓银行类金融机构又叫做存款机构和存款货币银行,其共同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信用合作社
信用社是属于存款货币银行。信用社的性质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不属于股份制银行。信用社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的存款机构。
1、农村信用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致力于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创建目的是为了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从而更好的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2、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拓展资料:
一、农村信用社业务范围:在创办初期,社员都是农民,合作社的规模较小,社员贷款被严格地用于农业生产。信用合作社的成员由原来主要是农民,逐渐扩大到兼业农民、农村的小工商业者、农场的工人和职员;在信用合作社以下还没有若干分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由原来主要办理种植业的短期生产贷款,发展到综合办理农林牧副渔和农村工商业及社员消费性的短期贷款。资金充裕的信用社,还对农业生产设备、中小工商业提供中、长期贷款,并逐步采取了抵押贷款方式,以不动产或有价证券担保。
二、我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始建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当时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目的在于抵制地主、商人的高利贷剥削。不断发展的根据地和解放区的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对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困难,打击高利贷,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支援革命战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新中国建立以后,与农业生产的集体化和配合,农村信用社得到进一步发展。1996年,我国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重点在于规范农村信用社。明确农村信用社主要由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信用社职工入股,实行民主管理,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坚持主要为社员服务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