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的程序: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诉讼离婚程序: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居住达一年以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所需资料: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程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
离婚程序,是指配偶间解除婚姻关系所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在中国主要有两种程序:(1)行政程序。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离婚后生活问题是否有适当处理后,依法准予或不准予登记。准予登记时,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2)诉讼程序。即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协议离婚;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需要离婚,怎么走法律程序呢?有以下几个程序和阶段
协议离婚
如果夫妻对于结束婚姻互相认可且无争议,对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没有争议,如果有小孩的,对小孩未来的抚养教育都没有任何疑问,可以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首先准备和签署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构去办理。双方当事人必须带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结婚证,去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离婚登记。离婚登记部门接受审核,并且审查资料符合离婚条件之后,夫妻双方就可以在法律意义上结束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构会都给夫妻双方发放离婚证书。
法院调解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对于离婚达不到意见统一,对于离婚后抚养子女稳妥和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或者夫妻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要离婚的一方就必须通过法院受理的方式来解决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有一点要通过法院受理离婚诉讼的时候,必须是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才可以接受诉讼离婚。法院接受离婚诉讼的时候,首先是会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对夫妻双方调解,如果双方能够达成意见一致,可以让夫妻双方暂时不离婚,或者是退回到婚姻登记机构去办理协议离婚,如果双方不同意接受调节。那就要进入到诉讼阶段。
诉讼离婚
进入到诉讼离婚的阶段。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离婚申请书并且提交相关证据,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并作出立案。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给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如果被告方在收到起诉书没有在15日之内无法提出答辩或者是拒绝答辩,人民法院会按照审理案件的方式依据法律文件和原告提交的证据作出判决。
开庭答辩审理
开庭审理阶段。进入到这一阶段的时候,法官会根据原告和被告提供的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判决。夫妻双方可以聘请律师或者是公益机构也可以自己来进行答辩。法官会根据证据,主持审理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会根据法律规定,按照原被告双方提起诉讼的要求,并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判决。并且对相关的财产以及子女抚养义务和未来的约束性条款作出明确的宣布。双方当事人在接受法律宣判之后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且接受法律婚姻的事实。如果有限制性的要求,未来如果被限制做出有违法律要求的事情,还会追求法律责任。如果一方不接受审判,可以选择上诉,如果维持最终原判,则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且依据宣判书做出相应的执行,且乙方不得骚扰和干涉另一方的生活。
自愿离婚的程序: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诉讼离婚程序: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居住达一年以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若双方均同意离婚,则带上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若对方不同意离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抚养权、抚养费、赔偿损失作出主张。
打离婚官司需要提供的材料:
1、经原告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民事起诉状;
2、原告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书等; 特别提示:结婚证遗失的,请至婚姻登记所在地档案局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4、财产清单一份。双方无财产争议的,请在诉讼请求中注明。
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