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确保了解该房屋全貌,并以现状为准。
第二条 出租房屋坐落于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门窗完好,水、电、气、暖供应正常,(天然气表显示数字为 立方,电表显示为 度)。房屋租赁期限:自二0一0年 月 日至二0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因该家属院管理费和垃圾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先行向甲方支付六个月的租金合计 元整;以后应在半年到期后的前10日内付清下半年度的租金。租金以现金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时向乙方出具收条。乙方还应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和首次租金一并交付,合同到期后乙方对房屋现状如无损毁,该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如有损毁,按实际损毁程度或按照损毁物品价值原价予以扣除,不足的,乙方予以补足。该押金无利息。
第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暖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治安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八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七天内予以修缮,超过七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计算。
第十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计算。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二条 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七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七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十三条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十四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十六条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十八条 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20天以上,甲方单方终止合同,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房屋内现有财产清单。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0年 月 日
正规,法律申请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方(下称甲方):
甲 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下称乙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房屋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西安市 区 的房屋(以简称“该房屋”),楼层 朝向 面积: m²及其附属设施(见附件)在良好状态
下租给乙方作为 使用。
租赁期:
1、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如甲方将该房屋继续出租或出售,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租金:
1、租金每月为 元(小写:¥ );租期为 年,合计
元整(小写:¥ )
2、签订此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交予甲方,甲方应出具收据。
3、租凭期间,乙方若将该房屋转租或分租必须先得到甲方的许可。该房屋每月的物业管理费及实际支出的电话费、煤气费、暖气费、清洁费、水电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室内设施的维修费等一切因使用、维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而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四、押金:
1、合同期满,乙方如不续租,在乙方结清该房屋物业管理费、电话费、煤气费、清洁费、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一切因使用、维护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而产生的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2、乙方若于租期内违反本合同之规定,致使甲方未能如期收取到租金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甲方可以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抵付。若押金不足以抵付有关费用,乙方需于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天内补足。
五、双方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如对该房屋或附属设施故意或过失损毁,应负责修缮和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使用该房屋时,不得擅自改变结构和用途,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品。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当地有关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3、租凭期间,乙方不按时交房租,甲方应及时发出催租通知书。乙方如拖欠租金达十天,或欠交管理费、水电费等达一个月视为乙方违约,合同因违约而告终止,乙方须全部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责任。
4、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收回该房屋,乙方须无条件立即退出该房屋。如乙方不交回该房屋的钥匙,甲方有权在管理处人员在场情况下进入自己的房产内,将乙方存放在房内的物品清点拍卖,并用于抵偿欠租和有关费用,若有余则应交回给乙方。
乙方保证履行合同规定,如有违约,完全自愿接受甲方做出的上述处理,同时保证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5、甲方于签订本合同后,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须双倍退还押金 元于乙方,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保证负责赔偿。
6、甲、乙双方应保证本合同中所填写的地址及联系电话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有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甲(乙)方向对方送达相关文书时按对方在本合同中所填写的地址自寄出挂号信或邮政快件后第四日即视为已送达。
六、中介服务费:
1、基于中介方促成租赁所提供服务,甲方同意支付给中介方 元作为中介服务费,乙方同意支付中介方 元中介服务费。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若出租方或承担方任何一方未能依本合同之条款租出或承租该房屋,中介方除已收取佣金之外,毁约之一方还须即时付予中介方 元作为赔偿中介方之损失。
七、其他: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解决时可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该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中介方仅仅作为见证方,甲、乙双方因租赁而产生的一切纠纷均与中介方无关。
3、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备注: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中介方: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连锁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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