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出租人将房屋买卖给第三人,承租人是否可以不租此房屋?是否可以更改合同条款?

2025-01-08 02:50:0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合同法有规定,承租人租住房屋期间房屋出售,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购买人非承租人,承租人与原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履行该合同的出租方由现业主执行。

所以,你提到的更改合同,你没有这个权利,但你可以与现业主沟通协商,租金退回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当然了,这也要看买你租的这个房子的人的目的是什么了,如果是自住的话他肯定很希望你能提前退租,这样的话你们协商 提前终止合同应该问题不大租金退回也不成问题。反之,如果他买房为的就是投资 的话,那肯定就不太可能 了,因为他买房为的就是出租啊。

希望能帮到你吧,这种情况下一般都是由你和新房东进行沟通的。

回答2:

可以但租金不能退回。
可以与第三人更改合同。

回答3:

要卖房 你也要经过承租人同意 毕竟人家有使用权
你太不道德 现在的社会风气真差 都没点人情味
还有给你回答的这两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