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作校园暴力。它属于社会暴力的一种。校园暴力的三种形式: 一、语言暴力。二、身体暴力,凭借身体的优势来打击比较弱的同学。三、心理暴力,指的是不断重复地采用语言或其他诡计,影响别人学生生活,造成对方精神或心理状况发生不良改变,这其中也包括不断重复的侮辱性手机短信、网络微博。如果遇到了校园暴力,学生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如遇事不要忍气吞声,要及时告诉家长或着老师;身上尽量不携带太多的钱物;受到暴力侵害时,立即采取灵活的应急措施,不刺激对方,以减少被侵害程度,事后立即报案。二、提高社会交往能力。出外办事不单独行动,要与同学结伴而行,以免发生意外。三、养成谨言慎行习惯。在学校日常生活中,不要说刺激、伤害别人的话;与他人发生矛盾或冲突时,尽量用和缓的语言和手段加以处理等等。
依据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校园暴力一般是指,在教室内外、学校周边、上下学途中、网络上发生的,以及在其他所有和校园环境有关的情境下发生的暴力行为。根据施害者和受害者类型,校园暴力可分为:学生间的暴力、师生间的暴力、校外人员和校内师生间的暴力。根据表现形式,校园暴力可以分为:身体暴力、情感或心理暴力、性暴力以及欺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