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行为。
挪用,是指将自己经管理的钱、财移作他用。
挪用公款,是指将自己经手的钱、财移作自己使用。
国家工作人员,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派往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的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资金的所有权、财务会计制度、国家公务人员的清正廉洁行为。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3、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4、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达到数额较大;
5、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达到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行为人必须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具体包括:
1、国家各级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队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在国家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3、在国有企业、公司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4、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国有公司派往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非国有公司、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5、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挪用公款的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取得公共财物的使用权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
挪用公款罪,刑法规定;
一、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归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四、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灾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遇到这样的情况的确是不好处理的,因为他是从小到大的朋友,感情深自然不必说,可是涉及到钱这个敏感的东西,俗话说:亲兄弟,明算帐。更何况是朋友呢?我想你找个合适机会和他说说,这样做的危害性,如果是他缺钱花,你可以以借的名义给他,他还不还是另外一回事,至少他心里有底。如果他还是那样的话我想就要快刀斩乱麻,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了,我想说到这里你应该知道怎么去做了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