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题干有点问题?追诉什么含义请明确,我就我理解到的关于寻衅滋事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做个回答。一:定罪1、满足其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是主观心态;2、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3、客观上寻求精神刺激而无事生非4、侵犯的客体主要是社会公共秩序二:量刑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未成年人有特殊规定三:我理解的“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时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