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是对于证人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关于逮捕条件的规定,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应当达到什么样的标准。
一般如下:
1、该嫌疑人涉嫌犯罪有证据证明,可能判有期徒刑或以上的
2、有逮捕必要(即不逮捕可能串供、逃跑、自杀等妨碍诉讼或者可能再犯的等等。实践中有多方面考虑)
你是什么解读要求?实务操作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