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局执行案件有时间限制吗

2025-01-31 07: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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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院执行案件有时间限制。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在收到执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在六个月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并在被执行人有财产时,予以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回答2:

法定限制是受理执行申请后6个月执完毕,超过此法定期限了则要转变或变更执行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203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回答3:

有,6个月内。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