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保障离婚的自由的原则,夫妻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提出离婚。同时,由于一方提出赔偿,适用于诉讼离婚。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存在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重婚的
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至于要多少,取决于自己的把握度,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这个度.具体定多少,你要看自己的精神损害程度以及对方的承受能力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