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这是你本身具有的权力,对方的阻挠属于侵权。该劝你不用法院判。
但对方阻挠的话你可以以侵权起诉
可以单独就探视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原来双方达成的口头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只要能够证明,法院就会按照口头协议进行判决。
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及其亲属如果阻止,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如果有了口头协议,对方不履行协议,你能怎么办呢?只能是求助法院了。
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