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签了离婚协议房子归女方但没有过户 房子归谁

2024-11-18 09:16:2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如果离婚协议已经明确约定归女方所有,那么男方是无权卖房子的。
2、女方获得房屋产权,但还未办过户手续,也未在产权管理部门声明备案,男方利用这个时间差卖房,如果正在交易之中,女方可以到产权交易管理部门主张权利,要求中止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如果房产已经过户,只能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男方擅自处分房产赔偿责任。
3、如果女方通过离婚协议获得房屋产权后,虽然未办过户手续,但在产权管理部门已经声明备案,男方把房子卖了,并把产权过户了,女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产权交易管理部门的责任,要求把产权改正过来。

回答2:

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但没有过户有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方对于房屋是没有物权的,对于房屋的所有权还是有影响的。不动产的交付原则是以过户为原则,必须要将房子过户给女方后,女方才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回答3:

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
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调解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只签署离婚协议书,但未办理离婚手续的,该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尚未生效。法院会按法定的分配方法予以判决。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三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